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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郑重承诺,我们遵循着“诚实守信,”的服务宗旨,我们愿与社会各界广交朋友,我们将坚守我们的服务宗旨更好服务于新老客户,因为专注,所以前行。
出版物许可申请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本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版物许可(零售)办理流程
1、准备:需要办理《出版物许可》的单位(个人)准备符合规定的办理材料同时满足相应的条件;
2、审查:将材料提交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管理部门;
3、决定: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办理出版物的材料后,开始进行审核,经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
4、发证:审查合格后颁发《出版物许可》。
申请企业需具备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相关的中级以上技术;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米,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九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出版物许可办理的材料流程(零售)
1、有营业执照或者个体执照都可以,零售归区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确实放开了很多,机会要抓住。
2、注册经营场所,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或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相关的中级以上技术,现在目前政策已经取消,不需要人员了。
4、经营范围带图书销售。
5、法人复印件。
政务咨询中心:为企业提供政务咨询,包括市场准入的许可要求、环境、服务标准等;帮助企业快速的了解行业 结构 、法规尺度;得以更全面的制定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