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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郑重承诺,我们遵循着“诚实守信,”的服务宗旨,我们愿与社会各界广交朋友,我们将坚守我们的服务宗旨更好服务于新老客户,因为专注,所以前行。
申请出版物批发销售的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二)企业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
(五)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明;
(六)负责人的发行员书或其他技术明材料;
(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材料;
(八)其他需要的材料。
申请材料:
1、 设立申请书
2、 设立或变更申请表
3、 房屋租赁凭证或自有复印件,验原件
4、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5、 开办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6、 经营者的出版物发行员或者高中以上明
7、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复印件,验原件
8、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1寸照片一张
事项流程:
1、受理:接受完整申请材料、出具受理回执;
2、现场勘查: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实地调查;
3、审核:新闻出版科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核准:新闻出版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核准;
5、领证:凭受理回执领取《出版物许可》正、副本
具体条件详情咨询业务客服
申请企业需具备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相关的中级以上技术;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米,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九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天津的书店出版物零售批发办理流程操作
(一)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限制
图书销售许可申报材料
天津出版物许可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许可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5、法定代表人明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书中;
政务咨询中心:为企业提供政务咨询,包括市场准入的许可要求、环境、服务标准等;帮助企业快速的了解行业 结构 、法规尺度;得以更全面的制定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