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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清单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明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技术人员明、技术职称或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配备相应岗位人员,人员条件应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18号,2019年修订)的要求。
4.按照网页选项要求添加设备型号及数量,需校验的设备需上传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扫描件或者照片。
5.维修管理制度,包括①安全生产管理、②车辆维修档案管理、③配件管理、④质量管理、⑤设备管理、⑥人员培训制度;所有维修企业需制定并提交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 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8189相关条款;加盖公章。
6.环境保护措施,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加盖公章。
1、业户如何查询自己是否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是否有纸质凭证?备案成功后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业户备案成功后系统自动向负责人预留发送备案编号,同时将会在“天津市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进行公示,备案编号是您备案成功后备案机关发放的凭证,请妥善保存,备案不设置有效期限,为长期有效。如不再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需提前30天办理备案注销业务。
2、备案材料中关于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等需要上传哪些相关材料?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十二条,如果经营场地为自有房产只需上传产权证或;如果是企业租赁的经营场地需上传①产权证或、②场地明或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3、备案材料中维修管理制度都包括什么?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十二条,《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老业户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到期之后怎么办?
按照《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两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事中事后措施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18年66号)和《天津市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8]20号)文件要求,天津市交通运输会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并依据《*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令*709号,2019年修订);《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37号,2016年修订)设定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事项,业户在经营许可证到期**个月向各区审批局申请备案(市内六区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申请备案)。
汽车维修许可变为备案后需要的材料都有什么呢,咱们来看一下:
1、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相关材料
2、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环保措施相关材料
4、技术人员相关材料(技术人员汇总表、相关人员*和技术职称或明等材料
5、重要的营业执照别忘了
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7、企业经营场所明或租赁协议,一定要清晰哦
8、维修设备设施相关材料(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计量检定合格)可提供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