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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颁布的国标《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规定,汽车修理厂分一类、二类和三类维修企业。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如场地、技术管理人员、技工及维修设备、机具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具体办理手续的程序是:
1. 递交书面申请 到所在地区、县级*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 凭《二类汽车维修经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当企业发生变更时需要进行汽车维修备案的变更,具体的操作方式如下:
备案清单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申请人按要求填报。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3.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明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技术人员汇总表》,并按要求填写;携带技术人员明、明和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配备相应岗位人员,人员条件应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18号,2019年修订)的要求。
5.设备设施要求: 《设备设施汇总表》,并按要求填写;需校验的设备需提供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的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计量检定合格。
6.维修管理制度,包括①安全生产管理、②车辆维修档案管理、③配件管理、④质量管理、⑤设备管理、⑥人员培训制度;所有维修企业需制定并提交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 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8189相关条款;加盖公章。
7.环境保护措施,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加盖公章。
1、业户如何查询自己是否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是否有纸质凭证?备案成功后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业户备案成功后系统自动向负责人预留发送备案编号,同时将会在“天津市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进行公示,备案编号是您备案成功后备案机关发放的凭证,请妥善保存,备案不设置有效期限,为长期有效。如不再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需提前30天办理备案注销业务。
2、备案材料中关于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等需要上传哪些相关材料?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十二条,如果经营场地为自有房产只需上传产权证或;如果是企业租赁的经营场地需上传①产权证或、②场地明或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3、备案材料中维修管理制度都包括什么?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十二条,《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备案清单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明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技术人员明、技术职称或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配备相应岗位人员,人员条件应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18号,2019年修订)的要求。
4.按照网页选项要求添加设备型号及数量,需校验的设备需上传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扫描件或者照片。
5.维修管理制度,包括①安全生产管理、②车辆维修档案管理、③配件管理、④质量管理、⑤设备管理、⑥人员培训制度;所有维修企业需制定并提交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 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8189相关条款;加盖公章。
6.环境保护措施,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加盖公章。